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规划建设面积为7.7平方公里。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以及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下步发展思路确定为: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和为长三角成为亚太地区对外开放门户作贡献的目标,充分依托资源优势,以进出口贸易为龙头,以现代物流为支撑,以休闲旅游和涉外中介服务体系为配套,努力把梅山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保税港,休闲宜居的生态岛,充满活力的临港城”,成为长三角南翼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
功能定位:以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等保税港区功能为主导,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金融贸易功能为辅助,以法律政务、中介鉴证、休闲文化、进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散、重要物资中转等现代功能的国家重要区域性配置中心。
规划布局:包括:码头作业区,规划建设干线集装箱泊位,岸线长约3500米,建设10万吨级泊位10座;物流仓储加工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等功能;港口配套服务区,主要发展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金融贸易功能,以法律政务、中介鉴证、休闲文化、进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