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衡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本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持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及产检资料(如孕产妇保健手册、B超报告单等)到人社局二楼医保办事大厅进行生育登记,其生育的相关医疗费用即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不需到医保中心报账。
2、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
申请异地生育的,先到本人所在单位或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填写《衡阳市城镇职工异地生育就诊登记表》,并按表上的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在产假结束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在申领生育津贴时一并办理医疗费用报账事宜。
3、生育津贴申领
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申领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医保办事大厅申领。
二、报销比例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平产最高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按单病种包干管理,在定点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