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8 00:46 阅读 22
1、 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18周岁以上成年人除下列情况外,不受理其他理由的更名申请。 2、 1、收养、寻回或解除收养关系的; 2、出家或还俗的僧、道、尼者; 3、长期以笔名、艺名等与姓名事实通用的; 4、用字用意有悖于国家政治、有伤风化、有辱人格的; 5、使用了新华字典以外的异体字或自造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