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7 05:58 阅读 30
你好:
答:分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