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不知您说的股权转让是指哪种股权转让?我的理解是非上市公司股权且是个人之间的转让,而且是已存在实缴资本的股权。涉及的税金是个税。以下我就按上述设定来叨叨。
关于合理避税,首先说明一下,这是个伪命题。只要避了,就是逃税。目前金税三期及大数据各部门信息互通的情况下,还是依法纳税为好。
所谓合理避税,既然提了,那就说一下。高税率包装成低税率,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的一种。前期网传沸沸扬扬的明星避税事件可能如此。明星演出属于劳务收入,劳务收入最高是40%的税率,而股权转让所得是20%的税率。为逃避高额个税,设立个公司,包装成股权转让。这么看是合理避税了,但你把本来是高税率的劳务包装成低税率的股权转让,这不是逃税又是什么?当然这个包装从内容到形式看好像是那么回事,但稍微一琢磨,感觉违背常理,比如刚成立没几天注册资本几大毛的空壳公司,股权被天价转让,只要脑袋不被驴踢了,都会去想想怎么回事。
回到股权转让合理避税事项这一伪命题。现行通常做法是,签订阴阳协议,对外公开部分低价或平价或0转让进行合理避税操作。通过低价或平价转让,降低或无转让所得,也就少产生或不产生税金。以自然人或自然人控股的公司(或穿透后)操作居多。新三板中也存在某银行的股权按分/股转让的,这类操作不被引起关注的可能性极小。股权变更要工商登记,只要变更,税务部门一定会关注,关注了就很可能涉及补税。现在税务人员大多非常专业,很多具有(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即使没有这个资格,税法也研究的很透,每个税种都有人专门的研究,至少是在县区以上的分局是这样的。不动你,只是还没动你而你已。那个初一、十五什么的,老话说的都有道理的。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另外,签订上述协议,是建立在两人相互信任且无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很多不定因素,风险较大。因此 ,涉及此方面的纠纷诉讼就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