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海拔高程以白河县与湖北省交界的汉江右岸为最低,海拔170米;秦岭东梁为最高,海拔2964.6米。
安康市地处陕西省东南部,居川陕鄂渝四省市交接部,其境东与湖北省的郧阳区、郧西县接壤,东南与湖北省的竹溪县、竹山县毗邻,南接重庆市的巫溪县,西南与重庆市的城口县、四川省的万源市相接,西与汉中市的镇巴县、西乡县、洋县相连,西北与汉中市的佛坪县、西安市的周至县为邻,北与西安市的鄠邑区、长安区接壤,东北与商洛市的柞水县、镇安县毗连。行政区划面积23534.5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底,安康市辖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
安康市在商、周时期,是巴、蜀及庸的封地,随着这些群夷之国的灭亡迁徙,逐渐融合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之中。秦惠文王置汉中郡,三国曹魏置魏兴郡,西魏置金州,明、清置兴安州、兴安府。
1949年5月,经中共中央中原局批准,中共安康地委、安康分区专员公署在湖北省郧西县组建成立。随着安康地区各县在1949—1950年初陆续解放,专署迁驻安康县城关镇。之后尽管地区内部行政区划有变,但总的辖区和面积未变。“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康专署成立安康地区革命委员会。1969年专署恢复安康地区行政公署。2000年12月,撤地设市,设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市以汉江为界,秦岭主脊横亘于北,一般海拔2500米左右;大巴山主梁蜿蜒于南,一般海拔2400米左右;凤凰山自西向东延伸于汉江谷地和月河川道之间,形成“三山夹两川”地势轮廓。在本市土地面积中山地约占92.5%,丘陵约占5.7%,川道平坝占1.8%。海拔高程以白河县与湖北省交界的汉江右岸为最低,海拔170米;秦岭东梁为最高,海拔2964.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