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目前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郑商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履行职能,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办法实行自律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期货合约集中竞价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并对期货交易进行一线监管。
郑商所实行会员制,会员大会是郑商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下设监察、交易、交割、财务、调解、会员资格审查、技术等7个专门委员会。截止2009年底,郑商所共有会员215家,分布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期货公司会员173家,占会员总数的80%;非期货公司会员42家,占会员总数的20%。
郑商所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根据工作需要,内设办公室、研究发展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交易部、交割部、结算部、市场监察部、新闻信息部、法律事务部、技术一部、技术二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室、行政部等16个职能部门。
郑商所坚持规范运作,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组织交易,深化市场功能,目前上市交易的小麦(包括优质强筋小麦和硬白小麦)、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早籼稻等期货品种促进相关产业经济发展的功能与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郑商所实行保证金制、每日涨跌停板制、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实物交割制等期货交易制度,并积极适应市场发展要求,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更新监管理念,丰富监管手段,及时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郑商所拥有功能完善的交易、结算、交割、风险监控、信息发布和会员服务等电子化系统。会员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远程交易系统进行期货交易。期货交易行情信息通过路透社、彭博资讯、世华信息等多条报价系统向国内外同步发布。
郑商所注重加强与国际期货同业的交流与合作。1995年6月加入国际期权(期货)市场协会。先后与日本关西农产品交易所、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洲际交易所、巴西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东京谷物交易所、印度多商品交易所、蒙特利尔交易所、尼日利亚证券与商品交易所、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等国外多家期货交易所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并与国外8家交易所和机构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定期交换市场信息,进一步扩大了郑商所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面向未来,郑商所将以始终坚持“三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道路为核心理念,以“诚实、进取、安全、高效”为基本宗旨,以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实体经济为工作方向,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市场一线监管,保证信息技术系统安全,不断提高市场运行质量和发展质量,努力将郑商所逐步建设成为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力的现代化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