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且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年限)》。(2)企业及其他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年限)》、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使用证明的,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样本可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2018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相关表格材料下载”处下载。2.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3.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院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院校印章)。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正式报名前(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