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留职”协议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留职”协议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停薪留职人员,必须凭“停薪留职”协议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凡是企业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安心于现任的工作 。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扩展资料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 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已关停的企业由原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本人要求辞职的, 经单位行政领导同意, 可以按辞职处理。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兰山区法院公共服务网 - 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