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要按照国家确定的“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要求。以汉语授课的各级学校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县以上各级以汉语播放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均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工作的规范语言。全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不同方言区及国内不同民族的人员交往时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国的通用语言。
2、强化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推广普通话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3、规范词语。在继续注意语音规范的基础上,规范词汇、语法。因为词汇、语法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普通话水平的高低,影响到实际交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