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由“主送”、“抄报”、“抄送”、没有“发送”,“主送”、“抄报”、“抄送”的区别如下:
一、办理机关不同。主送是发送给公文的主要办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抄送是发送给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抄报是发送给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上级机关。
二、在公文中的熟悉位置不同。主送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少数公文也可以写在文尾;抄报、抄送写在文尾。
三、重要性不同。主送机关是公文的组成部分之一,不可或缺;抄送机关、抄报机关根据具体公文确定,不一定有。
四、数量不同。一份公文一般只有一个主送机关;而一份公文可以有多个抄送、抄报机关。
五、作用不同。 主送的作用在于表明公文的空间效力范围,明确对公文负法定办理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其排列应按机关性质、职权和其他隶属关系排列,这是公文发出后能否得到及时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 抄送、抄报的作用在于传播公文信息,接受机关无需进行实际公文办理。 来源: -主送机关 -抄送机关 -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