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镣是一种警用戒具,广泛应用在公安与司法机关的押解与监管工作中。考虑到:
1. 我国现行法律未对脚镣的规格做出规定。《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戒具问题的通知》中,仅对脚镣的最大重量提出了要求,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公安行业标准《GA/T 237-2005 金属脚镣》按照结构形式将脚镣分为三类,给出了命名规范,在某些基本参数上,给出了一定范围,但没有统一规格,也不是强制性标准;
3. 市场上存在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脚镣,规格差别较大;
4. 全国各地的公安、司法机关自行采购装备,同一个机构装备的脚镣往往也没有统一;
5. 人与人的体型、体力、健康程度、心理状态、危险程度等有所不同;
6. 女性与男性在生理与心理上存在诸多差异,现实中也是分开独立监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