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车改革早已到位,从2016年开始,各级公务员(包括基层公务员)均已发放车补,具体标准各地不一,但基本上相差不大。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厅级干部车补上限为1690元,处级干部车补上限为1040元,科级以下干部车补上限为650元,并且,正厅、副厅,正处、副处以及正科、副科之间的车补也有所差距。就连行政工勤也按科员标准来发放车补。
另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车补标准和公务员标准是一样的,而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仍然是事业身份,是没有车补的。
不论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当前公车改革已基本到位,绝大多数地方采取的措施是实报实销,也就是凭票据报销,比如,你打车到其他单位送文件花了20块钱,那么你就可以向单位报销这20块钱的打车费。
当然也有的地方规定了部分事业岗位享受车补的情况,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管理六级以上岗位可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车补,或者,原来配备公车的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取消公车后可享受车补。但是,对于广大普通的事业编干部来说,绝大多数情况还是得据实报销。
很多人感觉,凭什么公务员发放车补,事业编不发放车补,因为大家都在一个单位,干的都是一样的工作,这样岂不是有失公平。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基层单位,特别是乡镇上,很多事业编干部都在行政单位工作,干的都是行政单位的活,那你说只给公务员发放车补,是不是有点不是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