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的事情,总有不同的解决之道——如果只有一条道,那优势自然逼着大家赶紧从了,但如果有N条道呢?
我们需要做的,许多时候不过是先研究别人的优势,但不一定是让自己非得走一样的道路。
1999年的时候,杭州城里的神话是UT斯达康,而阿里巴巴还在民房里办公。
据说,软银的薛村禾要他们搬到写字楼,却发现开发区管委会居然还不知道有这样的公司。
如今不过20来年,UT斯达康已经烟消云散,而阿里巴巴成了杭州的科技象征。
这也许不过是商业的传说,但果真就与律师行业无缘吗?其实也不尽然,总有一些人,不断在寻找新的道路,超越大所。
比如,盈科花了多久,在众强环伺之中崛起?之后,京师,瀛和;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就是去年的中联,势头也很迅猛。
他们终将会来改变格局,这是一件好事——一个行业,如果从来没有人去挑战巨头,那这个行业也了无生气。
大所,自有大的内在原因和历史机缘,更重要的是,大所还有着非常巨大的优势。
一个大所,恰逢其时,又能恰遇斯人,在大佬的手里大放异彩,在历史的关键时期,迅速发展,积累了中小型律所难以想象的资源。
这种资源,不仅有客户资源,还有业绩资源,甚至人才的资源,供应链、合作商的资源。
许多市场的竞争,有时候先来者,还是有很强大的先发优势。他们累积了业绩、人才、人脉、专业,慢慢形成一定程度的品牌效应,甚至垄断。
比如大厂赴香港、美国上市,都喜欢选择方达这样的律所;这一领域,别的中小律所很难杀入,就是因为这样的先发优势。
大所发展那么多年,家大业大,有了很强大的资本积累,这一点有什么好处呢?就是承担责任的能力,优于中小律所。
许多企业,在许多新业务或者大业务上,选择大所,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万一出现问题,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大所能够承担这个责任。
任何选择,都是其中的人在选择,那个人有强烈的动机避免责任;中小律所不是专业的问题,而是没有足够的资本实力,承担这样的责任。
这个应该是最为重要的优势了,任何一个组织的优势,有两个是最为核心的,一个是信息,一个是人才。
信息的优势,可以让大所接触到足够多的创新解决的方法、以及商业机会,而身处其中的人才能够善用这样的信息,就能发挥出更大的力量。
这些年来,许多人纷纷加入大所,有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改善自己的信息环境,利用大所的信息优势,让自己获得更大的价值。
肯定也不是。比如资源优势,但是资源可以传承吗?为什么现在律所的传承如此重要?
就是因为资源无法被有效传承。因为历史机缘获得、累积的资源,正在慢慢走下历史的舞台,大所里新的一代人,能够使之稳定?这是一个问题。
比如先发优势,其实也不一定那么稳固。华为的北非地区的一个老总给我讲过一个故事。
当然华为进入北非市场,那是别人诺基亚、爱立信这样巨头的市场,就是免费送,产品都没有人理会。
怎么办呢?华为就开始免费维修,爱立信的机器坏掉了,巨头没有及时的售后服务,那华为就抢着免费维修。
一来二往,北非的客户觉得,耶,其实华为也不错嘛,尝试着用华为。这一下就一发不可收拾,市场不到几年时间,就被华为搞定。
这个故事很有意义,比如有个大所做数据合规很厉害,许多新能源车企只有用他们的服务。
那如果有个中小律所很生猛,想打入这个市场怎么办呢?很简单,业绩不够,那我们就免费,你派5个人,我就派8个专业的律师组成团队,就和你不断磨合、探讨数据合规的新方法。
花不了多久,就像华为一样,占领这个市场。当然, 关键是,获得客户资源后,你还有更多维度的创新服务。
当然,可能会涉及到承担责任的优势。在这个时候,你就知道,是谁在反对资本进入律师行业了吧?
大所才有足够的动机反对资本进入律师行业。因为资本的进入,可以增强中小律所的承担责任的能力,并加速中小律所的蜕变。
不过,这种反对是毫无意义的,随着保险金融的创新,早晚会有金融方式来解决这样的责任承担问题。
再比如信息优势。大所的经验会被留存吗?其实没有,大所的知识管理,囿于利益的博弈,许多还没有起步;
何况,在这样一个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年代,信息的优势,算得上真正的优势吗?
比如,组织建设。大所发展那么多年,就像绝大部分组织一样,他们容易滋生复杂的利益格局,在看上去复杂丰富的治理结构中,产生官僚形式主义。
这容易使得大所在整体资源调度上,不会尽如人意。许多时候,许多大所的总部,犹如战国时期的周天子,诸侯林立,号令无法统一。
如果一个组织,无法发挥出一个组织的最大能力,那这就是中小律所的可乘之机。
就像当年创办英特尔的罗伯特·诺伊斯所说:一小群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人,能做的事情,远超过一大群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
如果我们把大所的优势,当成了自己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的行业也会变得死气沉沉。
只有不断的竞争,不断di4推陈出新,不断向超越的目标发起进攻,我们才有真正的繁荣。
总有一小群人,会抓住这个机遇,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抓住法律服务的本质,超越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