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胡长春专门听取了《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和《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立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钟燕参加汇报会。
胡长春认真听取了立法专班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立法涉及的主要问题与专班成员进行了深入探讨。
胡长春指出,要始终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推进立法工作。一是要全面系统的领会中央精神的实质,树立为民立法的理念;二是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多途径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三是要正确处理好权、责、利的关系,不能让立法成为某些部门扩权、确权、固权和谋取私利的手段。四是要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