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在生前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只要夫妻双方都在该协议上签字了,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原则上婚前协议依然有效的,不会因为一方去世而失去相应的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可以约定为双方共有,部分共有部分分别所有,或者完全分别所有等分配方式。假如夫妻一方在婚姻财产协议中约定,某房产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该房产就应当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此时男方去世了,房产将作为男方的遗产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如果男方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当中也载明了将该房产由哪一方继承,那么该房产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属被确定为无效,则按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由男方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人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