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青海省选调生招录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选调生招录、培养、使用及管理作出规定,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这是青海选调生工作第一个规范性制度。
《办法》规定,选调生面向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招录,省委组织部按照分类精准选调的要求,确定招录范围。每年选调生招录计划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本年度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其中,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一般不低于选调生招录总数的30%。《办法》明确了选调对象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选调对象不仅要政治上过硬、学习成绩优良,还要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优先选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