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写了两种事物:
1、莲花;
2、鱼。
《江南》为汉代民歌,汉乐府作品。诗中大量运用重复的句式和字眼,表现了古代民歌朴素明朗的风格。诗歌描绘了江南采莲的热闹欢乐场面,从穿来穿去、欣然戏乐的游鱼中,人们似乎也听到了采莲人的欢笑。
乐府本是汉武帝时开始设立的一个掌管音乐的官署,除了将文人歌功颂德的诗配乐演唱外,还担负采集民歌的任务。这些乐章、歌辞后来统称为“乐府诗”或“乐府”。今存两汉乐府中的民歌仅四十多首,多出自于下层人民群众之口,反映了当时某些社会矛盾,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同时,其风格直朴率真,不事雕琢,颇具独特的审美意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