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鲁1502刑初301号文显示,张元凤、曹胜楠等6人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使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给信用卡持卡人代刷、代还信用卡,从中谋取利润,交易金额共计186378816元。
据证人梁某证实,2017年2月份开始在聊城市东昌府区香江西二街67号二楼代还、代刷4张信用卡,他通过朋友介绍知道的这个地方可以代刷代还信用卡,就把卡在放到这个办公室里,到还款时间之后,这个办公室的人就会帮他把信用卡的欠款归还上,然后这个办公室的人在使用POS机把我的信用卡刷消费,刷空额度,就这样一直循环,每个月需要支付一些刷卡的费用,以前的时候是按归还信用卡额度的1%,意思就是代还1万元然后再代刷出来,对方收取100元作为费用,后来涨到120元。
被告人张元凤及其辩护人辩称信用卡代还业务不存在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该部分不构成犯罪,不应计入犯罪数额的意见。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元凤在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变相将信用卡的额度转化为现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信用卡代还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被告人张元凤的辩护人的该项辩护及辩解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最终6名被告人均已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
猪年从事“信用卡代还"业务或有牢狱之灾
今年三月份广东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伟波在微头条上发布《猪年最可能有牢狱之灾的行业 ——信用卡代还业务》一文,表示“信用卡代还业务”是今年最有可能有牢狱之灾的行业。该言论一出,在业内立即引起一轮讨论。
对此,吴伟波律师解释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认定这种代还信用卡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的五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银联发文要求关闭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
11月18日中国银联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收单机构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关停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
中国银联已建立信用卡违规代还的侦测模型,并通过大数据搜索、举报投诉等多种渠道开展监测。自2019年12月02日起, 收单机构仍存在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的,一经发现,秘书处将根 据银联业务规则对其从严从重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全行业通报、 暂停银联网络内业务等。
银联要求自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9日全面自查整改。
通知称,信用卡违规代还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特定应用程序、移动支付APP利用信用卡账单日和还款日时间差,通过违规存储持卡人支付关键信息、系统自动化发起虚构交易,以较小的金额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循环还款。此种违规业务极易引发持卡人支付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重大风险,甚至引起恶性案件。收单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此类业务存在的巨大风险隐患,立即组织着手开展内部自查清理。
收单机构应从外包服务机构合作、商户管理、交易监控等各环节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 对于发现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的,应立即关停。
易观咨询支付行业高级分析师王蓬博表示,此次,银联主要针对的是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其从外包服务机构中存在的违规套现行为,即市场上流行的“套现贷”。
事实上,信用卡代还早已引起监管注意。去年,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风险巡查公告中就指出,“信用卡代还”和互联网金融相结合的业务模式涉及信用卡违规套现、平台收取高额费用、用户信用卡信息安全等问题,潜在风险值得关注。最关键的是还要向平台提供信用卡背面的CVV码(又称“安全码”),而CVV码的泄露极易造成信用卡被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