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重拳出击!住建部表示对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彻查。我有句狠话,自己住的房子,随便你怎么盖,倒了自认倒霉即可;但对外营业的房子,就有公众属性了,就要保证安全,出了事必须严惩。
2020年3月7号,泉州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
疫情肆虐下,欣佳酒店被设置为医学隔离点。事故发生时,酒店里有58个医学观察的隔离者、租户6人、酒店工作人员16人。坍塌事故的发生,导致了29人死亡。
事故发生前的5分钟,房主接到施工人员的电话,得知一楼一处施工出承重柱发生变形。五分钟后,酒店坍塌,整个过程仅用了2秒。
七个多月后,法院公布了审理结果。
最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如下:
对杨金锵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对其余12名同案被告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中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对张汉辉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刘德礼以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零二千元;对吴家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其余4名公职人员分别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建房一般没有专业设计师、没有有关部门定期审验,私自加盖的违法成本几乎为零,这让很多屋主铤而走险。确实是时候管管自建房,不要再出现类似的事故了。
从我所看到的周边的例子,类似这么高(7/8/9层)的自建房,大多数都是10多年以前的产物。
记得有佛山亲戚2013年造自建房时,已经审批非常严格。
1)拆一建一,地上面积只能是之前那栋旧房子的范围,想稍微扩建多一些占地,也很难审批;
2)其次是高度,好像是14.4米,不能再高了。
这几年,中山时不时就有违建被拆除的新闻报道出来了。
所以,除了经营性自建房,其实未批先建和违法建筑也是需要同时管一管。肆意加高,多一层面积就是多不少租金收入,可是质量问题怎么保证?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消防。很多自建房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隐藏的安全隐患无法被及时发现和改正,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彻查目前立刻见效的,就是将消防措施搞好。质量问题,确实还需要有计划的排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最后,我想起几年前某个大城市查城中村消防,那时以为倒霉的会是房东,最后是一群打工人租不到房子,辞职回老家。
好多房子被查了,还不允许原地重建。这对于在大城市的不少打工人来说,深圳及广州的城中村是来城市落脚的第一个居所。毕竟高档小区,有几个人租得起?
趁这次全面彻查的时机,我们应该把存量房子做一遍普测,检测鉴定,至少先把面对公众用的房子先做一遍。
北京目前还在做这种各类房屋的风险排查工作,每栋房子给出的评估费很少(有的只有几十元,一百多元),这种大范围低价格的排查虽然会有很大的误差,但大部分危房是不容易漏网的,因为评估人员都会出于谨慎的态度,可能会有主观意愿把合格房子评为危房,但把危房评为合格的房子这种主观意愿却没有。
当然,深圳也有很多自建房,而且有几十层的,不过这种几十层高的楼,不经过正经设计也盖不起来,感觉问题还小点。
最怕这种6层左右的自建房,正处于高不成低不就的阶段,再高几层没设计图纸包工头也不会建,再低几层也就没那么大风险。就这种6层左右的反而盲区最大,一些包工头不知道哪里来的信心,反正6层以下的一般也盖不倒(墙体歪一点也不怕,毕竟总高有限),然后业主敢相信,包工头敢盖,主管部门也敢验收用来对外经营(所有对外营业用的房子,一定经过不同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最后就悲剧了。
排查出危房,业主不加固就转为自用不许对外营业,自己倒霉了别害无辜的人。不过与经营利润相比,估计大部分业主还是会选择加固。
而且自建房一直都是问题高发区也是盲区,因为自建房只有建造许可,没有验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