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年前,我们这里发生过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凶手是我同事的妻子,清晨,她用斧子砍死了熟睡中的丈夫、婆婆和大伯哥家的女儿,接着又砍死了上厕所回来的大姑姐,据说此时大姑姐已经有孕在身,一身两命,此案共造成5人死亡。案件起因是家庭矛盾,凶手认为婆婆、丈夫和大姑姐合伙欺负她,遂报复杀人。行凶后,她从容地换了衣服,煮了几个鸡蛋,吃完后自己去公社投案(那时候公社没有派出所)。
她杀了这么多人,自然被判死刑。公审大会那天,去的人特别多。刑车还没到,刑场周围就站满了围观的群众。包括她在内,那次一共枪毙3个犯人,还有一个反革命犯,一个强奸幼女犯。那个反革命犯至死不服,是被用绳子勒住脖子,从刑车上架下来的;而那个强奸幼女犯,早已瘫成一团,是被人连拖带拽弄下车的。而她却告诉身旁两个架着她胳膊的女民兵“别拽我,我自己下”,下车后还让旁边的女民兵帮她捋捋被风吹乱的头发。
那把砍人的斧子,是我同事不久前刚刚求锻工师傅帮忙打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