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 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