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离休干部抚恤金发放准则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薪水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薪水或基本离退休费。具体情况参考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准则为: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限定: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准则第(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准则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薪水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薪水或基本离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