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三)坚持客观实际原则。
二、人员范围
县级公立医院现有医疗医技护理社会化用人(不含服务外包人员,下同),且在县委编办进行备案,纳入社会化用人实名制管理的人员。
三、流转名额
根据《关于滁州市县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备案的通知》(皖编办周转池函〔2020〕251号)批准现有社会化用人拟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计划数,结合各医院实际报名情况,按各岗位流转计划数既不超省委编办批准使用计划数,也不超报名人数80%的原则确定流转名额,具体流转岗位计划数待报名截止后公布。
四、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人员的标准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3.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未发生过重大医疗责任事故;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 1985年2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资格的人员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2月以后出生)。
(二)专业技术资格及学历条件
医师、检验师、技师、护理人员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工作步骤
(一)方案公示:方案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和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3月1日,符合条件的社会化用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填写报名表,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到所在院办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分别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县卫健委负责复审。经审查合格者,在各自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本人填写信息错误或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虛假资料者,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全程监督。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于 2021年3月12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
(五)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各岗位确定的流转计划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本次社会化用人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人员(如同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卫生专业技术职称高低、学历高低、在本院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如相同再依次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时间、是否为全日制学历优先,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确定),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受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中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自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之日起三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否则视为不胜任工作岗位,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1、现有社会化用人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551705(驻卫健委纪检组) 县卫健委:0550-2551580)。
2、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0号)、《凤阳县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凤编办〔2018〕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规范程序,严格准入条件。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及问题,由县卫健委予以答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