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民银行工作过十几年,对这个问题比较清楚。
人民银行总行属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工薪待遇按行政级别确定;在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工作的人员也有可能交流到其他行政机关单位任职,总之灵活性比较大。
省市县一级的分行、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属于行员制,执行的事业编制,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畴,工资等级名义上实行是行员等级工资制,但实际也是官本位制,有厅局级、处级、科级、科员等类别的干部或(员工)。
人民银行总行下面的企业则属于国有企业,按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工薪管理和晋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