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税务局,做好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准备工作,你怎么看?以前城乡居民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由当地人社局统一管理,有些单位为了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在给职工缴纳社保时,没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出现漏保,少保,的现象,使职工的保险利益不能得到全面保障,严重挫伤了职工劳动积极性。
国家为了突绝企业单位的漏洞,让每个人都有一份保险保障,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失,因此,把城乡居民保险的征缴工作,由当地人社局转让到当地税务局。
税务局征缴城乡居民保险,应该按各企业单位缴纳的税率计算,这样突绝了企业漏缴,少缴的现象,这样以来,保障了职工的保险利益,使国家多征收了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