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即矛盾,是客观世界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发展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因此是唯物辨证法的核心和根本规律。
统一性和斗爭性是客观事物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统(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相互贯通渗透转化的性质和趋势。具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二者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发展以另一方面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如前后、上下、左右、苦乐、祸福、前进与后退、贫穷与富裕、开放与封闭、我爭与和平等等都如此;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存在由此达彼的桥梁,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同上面列举到的情形的相互转化。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和″物壮则老、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等观点,是人类历史最早最完整的关于统一性的表述,至今仍为矛盾统一性经典表述之一。
正确完整科学地理解把握矛盾的统一性,对我们实际工作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现实中干工作做事情的实质和核心内容,就是充分和利用和创造条件,促使事物向有利的好的方面转化。现实生活中,顺境和逆境、成功与失败、贫穷与富裕、疾病与健康、欢乐与忧愁、坎坷与坦途等等是同时存在并相互转化的,关键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促使事物向好的方面转化,防止向坏的方面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