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世纪交替的时期,巴洛克风格开始流行,其主要地区是意大利。 巴洛克的原意是『畸形的珍珠』,专指珠宝表面的不平整感。后来被人们用来作为设计风格的代名词。这种风格一反文艺复兴时代艺术的庄严、含蓄、均衡而追求豪华、浮夸和矫揉造作的表面效果,突破了古典艺术的常规。这种风格集中体现于天主教的教堂上,并影响到家具和室内设计。巴洛克式设计刻意追求反常出奇、标新立异的形式。其建筑设计常采用断裂山花或套叠山花,有意使一些建筑局部不完整;在构图上结构不规则地跳跃,爱用双柱,甚至以三棵柱子为一组,开间的变化也很大。在装饰上,巴洛克式设计喜用大量的壁画和雕刻,璀璨缤纷,富丽堂皇,富有生命力和动感。 17世纪时,随着欧洲的贸易中心从地中海区域转移到大西洋沿岸,国家的权利集中于君主制政府中,这一点集中体现于路易十四王朝。为了表现绝对军权的统治,以古罗马帝国建筑为范本的古典主义形成,其典型代表是凡尔赛宫。古典主义风格的特点是简洁、和谐、合理并富有纪念性,与同时期意大利巴洛克式风格的混乱与堆砌形成鲜明对比。但是,就像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后出现了巴洛克式风格一样,法国在古典主义之后,随着军权的衰落,出现了洛可可式风格。 洛可可原意是指岩石和贝壳,特指盛行于18世纪法国路易十五时代的一种艺术风格,主要体现于建筑的室内装饰和家具等设计领域。其基本特征是具有纤细、轻巧的妇女体态的造型,华丽、繁琐的装饰,在构图上有意强调不对称。装饰的题材有自然主义的倾向,最喜欢用的是千变万化地舒卷着、纠缠着的草叶,此外还有蚌壳、蔷薇和棕榈。 从发展根源上说,『洛可可式风格是巴洛克式风格的延续』,同时也是中国清式设计风格严重浸染的结果。
参考文献:
《工业设计史》第四版,何人可,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