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袱的反面都只写一个字:封。草体,压着折纸的缝写,代表封口,在邮寄的路上不要让别人拿了去。 正面的写法就较复杂了。譬如在阴历七月十五中元节,某人给故去的父亲写包袱,正面就这样写。 中元寄钱 故显考某府讳某某老大人 魂下受用 即日化 子 某某某 某某某 孙 媳 某氏 某某某 如果是给故去的母亲写包袱,中间一行则改为“故显妣某府某老孺人”。 其右上角的“中元寄钱”,讲的是烧包袱寄钱的原由、时间。人刚死,烧包袱过去,谓伴棺寄钱;正月初一、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八月十五,烧包袱过去,分别为“元旦寄钱”、“端阳寄钱”、“中元寄钱”、“中秋寄钱”。 中间的那一行,是包袱的主体部分,注明收钱人的称谓、姓名。“故”,死也。“显考”、“显妣”是父亲、母亲的敬称,至于父母是否“显”过,并不重要。如果是孙辈给祖辈烧包袱寄钱,则要写“显祖考”、“显祖妣”。“某府”,表明是某家的事。“讳”要朝右挪半个字,上辈人的名字,是不能随便说随便写的。男的接着写名讳。女的写姓氏即可,不写名字。我的祖母那一辈女人也没有学名,只有小名。而母亲的小名,子女并不一定知道的。“老大人”、“老孺人”,是再一次的敬称。无论死者生前是何身份,一律“大人”、“孺人”称呼,这是公平的。阴间与阳间价值取向不一,乞丐死后可能升天,王公大臣死后可能就要下地狱。 “魂下受用”,让人看到晚辈跪在逝者魂灵前,双手捧钱高举过头顶,孝顺地呈上。 落款看似后人名字的罗列,其实并不简单。男人的配偶只能写姓氏,即使有姓有名也只能写姓氏。未出嫁的女儿、孙女可以写名字,但出嫁后成了别人家的人,就不能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