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专业报考基本要求与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一样,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二、考试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自备散文作品朗诵(限2分钟以内);指定材料表达;才艺展示(语言类或声乐类,限2分钟以内);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指定文学作品朗诵;自备动画片或影视剧台词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指定电视片解说
浙江传媒学院要求考试时初试、复试勿化妆。
三、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综合分=专业分×30%+文化折算分×70%
浙江省承认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综合分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折算。
上海、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我国普通高校开设的相关专业为录音艺术,四川师范大学播音主持专业学习的主要课程中包含影视配音,具体院校是否开设影视配音专业以及考试内容、报考要求同学们可查看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