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应当建立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制度。
第五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幼儿园应当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
第五十四条规定: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实践中,大多幼儿园都会重视家长联系工作。有的幼儿园通过制作“家长园地”,及时向家长通报在园情况;有的会开办家长学校,系统地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有的幼儿园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使家长直接了解幼儿的在园生活。无论建立怎样的家园联系制度,家长委员会作为法定的机构,都是必须设立的。
幼儿家长的参与,需要幼儿园的正确引导。因此,幼儿园一定要重视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让家长委员会在化解家园矛盾、加强家园沟通方面确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