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4 13:47 阅读 27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直管公房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管理,以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参与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的处置等工作。
4、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稳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