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这个情况,是不需要赔偿的。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是在签订劳动里面同时约定培训协议,培训服务期没有约定具体时间,结合培训协议是与劳动合同同日签订,应具备一定关联性,所以培训协议的服务期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现在你合同已经到期,也代表你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已经到期,不需要赔偿费用给企业了。
另外延伸一下题主的问题,如果未到服务期辞职,需要赔偿给企业的金额是多少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所以,赔偿金额就是按照未完成服务期分摊培训费用比例,最高不能超过培训费用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