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个人自付比例
选定在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
选定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选定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选定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选定在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
二、沈阳新农合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沈阳将继续巩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常住农业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
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之间的距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国家、省政策标准。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75%。
三、沈阳居民医保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居民医疗保险年支付限额要略高一些,最高达到22.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年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
所谓起付标准是指住院时在启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4种疾病是不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每年只需交纳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