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蔑视规则的问题。不能有一点如果,假设,或者是万一有其它结果的设想。法律就是法律,法不容情。规则就是规则,不许有任何理由的破坏。我们常说世上沒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和社会没有国法和各种规章制度此不乱成一团?首先各种规则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在文明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尊守。国旗是神圣的沒错,但拿神圣的国旗随便的去碰撞或绑架另一个神圣的制度,这是不是无知和可笑的理论。既然知道国旗是神圣的,就应该对国旗尊重,更应该赋予国旗的尊严,此能随意用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思维方式来要求可能出现错误后果的人呢?我们不应纠缠表面上的东西,更应学会对规则制度,法律法规的敬畏。有些人非常崇拜外国怎样怎样好,但是否清楚他们那的人们是如何自觉接受和溶入到各种规矩里面,形成一种相互尊重,互相和谐的社会风尚,国家的文明需要每个人的自觉配合,不是互相指责讨论就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