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有办法!
如果楼上一直给您家里漏水,您又找了他很多次,要求解决,可他仍然“我行我素”的话,您就不必找他说了,找法院告他。
当然,邻里之间,以和为贵!本应该相互理解尊重,但如果一方不愿意配合,另一方,又不愿“回避”(我年轻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不愿意和楼上的纠结,选择卖房走人)那么,最好 的办法也就是选择“对簿公堂”我说这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事实依据的:我现在居住的这栋楼,另外一个单元的俩邻居,就发生了与您同样的情况!
最后,楼下把楼上的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楼上住户,赔偿楼下住户3千元(这赔偿金额还是庭外和解,否则,赔偿金额还要高一些)事后,听楼下的住户说:赔偿多少,他并不在乎,主要是打击一下楼上住户的嚣张气焰。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少数人,就愿意“敬酒不吃,吃罚酒”所以,过分的去忍让,还不如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您说呢!
(也许:原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