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局和公路段:习惯上来讲,公路局是交通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的是县乡公路;而公路段是市级公路局的派出机构,管理的是县级以上公路。在的些地方,这两个机构名称是混用的,县交通局的下属单位叫公路段,而市管单位叫公路局。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市管的公路段将被撤销,职能合并到交通局,具体由公路局承担,统一负责县域内所有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样,原来的城乡道路养护单位、道班等,都会被整合到公路局,按照政企分离、管护分开的原则,将管理职能收归公路局,将养护职能推向市场,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被撤销的单位,原来的正式职工随职能分流到公路局,自收自支人员、临时人员自主择业。
2、运管局和交通执法:有两种改革方案,一种是成立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运管局、路政执法大队等交通行政执法职能统一整合到新成立的执法大队,成为交通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承担交通执法。另一种方案是所有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到一起,成立行政综合执法中心,交通执法职能也整合到其中,集体执法,已经改革完成的辽宁省县级就是这样改革的。
各省正式的改革方案,在2018年10月份左右,省级方案就会出台,市县改革方向也会明朗。2019年3月份,市县两级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会同步加速推进,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