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可以的。
按照我国退休的政策规定,办理退休其实只有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这两个条件要求是必须同时具备的,缺一不可。根据这个条件来对照,你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已经达到22年,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但是在办理退休时有这么几个问题需要提醒你注意;
第一,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加工作时,纳入社保缴费体系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有限定条件的,只能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员工是没有视同缴费工龄认定的。
第二,视同缴费年限需要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是需要经过人社部门进行严格的认定的,认定的主要依据是个人人事档案。所以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首先要提供自己的个人人事档案,由社保关系所在的区县社部门进行初审,人社部门进行复审,最后还要交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审定,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具有视同缴费工作年限而没有个人人事档案的,一般只能采取查找单位档案等间接措施进行弥补,证明是不起作用的。
第三,退休工龄的计算。
计算退休工龄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退休金时有一定的优势,就是可以折算成缴费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所以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要高度重视视同缴年限的认定工作,这和自身的利益关系比较重大。
综上所说,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22年,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是完全可以办理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