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竖先横,欲横先竖,欲右先左,欲左先右。这话的前半部分是说,是教你如何用圆形的毛椎把笔画的起笔处写方了。这是借鉴隶书的刀劈斧削的起笔味道,让字显得更加英气逼人,具体怎么个欲竖先横呢?简单说就是在起笔处向着笔画走势的垂直方向下轻轻顿一下儿,这样能把笔锋散开了,然后再顺着笔画走向把毛椎拖下去。收笔的时候也一样,先稍提一些,然后向笔画走向的三百一十度方向(之所以不是九十度,是为了起笔收笔有所差异,)切出。
用这种写法写起笔,笔画开头会非常锐利,据说叫做折钗股。收笔也显得精神。
而后半说欲右先左,欲左先右。则比前半句还教条,他是为了让笔行至中锋时,笔画上下两侧都很光润,这样字显得文质彬彬,整洁端正。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求作者在起笔时先向反方向行笔,然后再把笔锋摊开之后,再进一步下竖一下儿,给起笔制造光洁的切角,最后让笔锋顺畅的散开,这样行笔的时候,是“笔锋能够常在笔画中行”;收笔的时候,基本也是这样,收笔时会留下一个类似鹅头的包。
按照上述说法写字,字会写得见棱见角,流利整洁。果然能肖古人。但是这么写动作过分麻烦,因为它实质上是用长锋软头的毛笔摹拟唐人用的那种短锋硬芯毛笔写的字。学像了就快不了;写快了有不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