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盟条件:凡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民盟不在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不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宗教教职人员中发展成员,一般不在没有盟组织的县(县级市)发展成员。
不以其他党派成员为发展对象。
入盟的程序:
1、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2、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盟的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及个人简历。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盟的基层组织,则可向所在地盟的地方组织提出(申请人要与民盟当地组织联系,可以通过114电话查询)。
3、对符合本盟发展条件的申请人,基层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增强申请人对盟的认识。
扩展资料:
《中国民主同盟章程》
第七条 中国民主同盟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企图和行为。努力发展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
第八条 中国民主同盟积极推进国际交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第九条 中国民主同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条 中国民主同盟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盟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发扬民主、科学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