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学历、年限要求
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具体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四)论文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五)教学工作量及工作经历要求
1、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
2、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须有乡村任教累计3年以上经历。
3、在教育教学中能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