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3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扩展资料
房屋过户材料:
1、买卖双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每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
2、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户主页与本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
3、所卖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卖房人提供);
4、所卖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卖房人提供,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
5、所卖房屋的分户平面图2份(卖房人提供,平面图有电子版原图的到相应测绘公司打印原件2份,是手绘图纸的将房产证中的平面图复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