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空作业费,是现在的叫法。在它爷字辈,叫“特殊工种营养餐”,在它父字辈,叫“高空补贴”。
无论是父字辈年代,还是爷字辈年代,国家对此从未制定一个全国通用的标准。高空作业费,与取暖费野外津贴一样,因企业所处地域、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工种特征、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岗位职责等生产对象要素而异。
高空作业,属于国家1978年下发的140号文件里,特殊工种名录中。共六大类:高温高空、有毒有害、井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78年时,都是国营国有企业,因此,高空作业费,对如今国企外的各种性质的企业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可发可不发,或者发多发少!根本没人管。
正面回答你的问题,从我在央企近四十年的工作经历看,高空作业津贴,1985年之前,每天两角钱,每月按30天计,共6元。1995年以前,每天按6角计,每月18元。2005年之前,每天按1元计,每月30元。这个标准,是企业内部室外按装、维修标准。专业高空作业的标准,比这个要高的多。比如电力输送高空作业、桥梁高空作业、民航机组高空作业等,所收获的高空作业费,在个人总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回答完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