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部队里的班长,按照现在的职务等级,最低是中士军衔、拥有5年以上兵龄。我国自1978年开始施行志愿兵与义务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此之前,部队战士当中没有志愿兵,都是清一色的义务兵。
班长必须从素质优秀的义务兵当中选拔,而按照当时的服役期规定,陆军士兵服役期为3年,空军及海军岸上部队服役期为4年,海军舰艇兵服役期为5年。这就意味着,当时部队里的士兵仅仅服役两年就有可能当上班长,因为陆军士兵只有三年服役期,在班长岗位上干满一年就将面临复员。
目前,这种情况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的部队体系更加合成,装备日趋先进,兵员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士官已经成为部队建设中的主体力量。同时,义务兵的服役期缩短为2年,即使表现最优秀的义务兵也最多只能当上副班长,毕竟在这为期两年的有限时间内,不可能把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达到熟练水平,加之班里还有若干名士官,一个只有两年兵龄的上等兵难以服众。
因此,现在部队里面的正班长,绝大多数都是从服役五年以上的中士乃至上士中择优选拔的,只有坚持这样的标准,才能确保每一名“兵头将尾”都有能力带领全班同志完成各项任务。
从武器装备的科技含量上看,现在的部队也已经与七十年代不可同日而语了。七十年代的部队尚未组建合成集团军,武器装备只有少部分达到摩托化水平;现在的部队采用合成化作战编组,已经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拥有一大批高技术武器装备,需要由技术熟练的士官来操作使用,客观上要求班长必须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和资历。
比如,著名的“兵王”王忠心,虽然只是火箭军某导弹旅的一名普通班长,但从级别上看,却是一个有着三十年军龄的一级军士长。可见,如果单纯按照职务等级来进行比较,七十年代部队里的班长最高可相当于现在部队里的一级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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