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注意到了,今年8月,全省生态补偿工作共支偿金额1906.1万元,得补金额1614万元。其中,支偿金额最多的是洛阳市,共475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信阳市,共217.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洛阳已经连续两月支偿金额最多。
按照河南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面实施生态月度补偿制度,生态补偿资金按月度兑现。
相关制度体现的原则是以经济手段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比国标制度更严格,更具操作性。它体现了“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力求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按照要求,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超过考核基数或水质下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扣收措施(生态支偿);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低于考核基数或水质上升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生态补偿)奖励措施。
遵循“切实让污染者受罚、让治污者得利”的原则,扣收的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奖励相关省辖市、县(市、区)专项用于环境治理支出,结余资金纳入全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洛阳市生态环保历史欠帐较多,生态恢复工作力度还待提高,是全省人大生态关注的重点,月度支偿金额的多少,反映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