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1979年2月7日至1997月2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放宽至录用三年内取得)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1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201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江苏省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②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3次及以上;③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生源地为张家港市的2015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生源地为张家港市的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在高校学习期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3次及以上;取得学士学位。
(五)张家港市户籍(张家港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张家港市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六)张家港市户籍(张家港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张家港市户籍),符合职教相应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职教专业类教师职位)。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计划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要求
报考者须为未被教育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见附件“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于2015年2月7日至2月8日9:00~16:00,到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1号)报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成绩单、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奖学金证明、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市人社局出具的报名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报名时还须签订“未被教育事业单位录用和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3.幼教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市人社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单、幼教机构推荐信、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其他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计划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第一轮考试(笔试及技能加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3月7日上午,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具体笔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加试
1.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职教专业类相关学科等职位须加试技能。
2.加试项目
(1)音乐
项目一: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舞蹈。舞蹈音乐自带U盘拷贝,时间在3分钟以内。
项目三:器乐(键盘乐器除外)。乐器自备,时间在3分钟以内。
(2)体育
身体素质测试及基本队列训练。具体测试项目考试时公布。
(3)美术
素描。除素描纸外,画笔、画板自备,时间为120分钟。
(4)幼教
项目一: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儿童舞。指定舞曲,即兴编排,曲长约为3分钟,舞曲考试时公布,准备时间为15分钟。
项目三:儿童画。指定主题,自备蜡笔、勾线笔等绘画工具,作画时间30分钟。
(5)职教专业类
①机械:车工或钳工(任选)
②电子电工:电工操作
③烹饪:西点制作
3.加试时间及地点
(1)2015年3月7日上午笔试之后,即进行幼儿教师职位的儿童画技能加试。
(2)其他技能加试时间为2015年3月7日下午。
(3)技能加试地点: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张家港市沙洲西路109号)。
4.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多项技能的,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
5.其他:技能加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凡有加试项目的,按笔试分数60%和技能加试分数40%计算第一轮考试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
(四)成绩查询
2015年3月10日下午4:00后,报考者可以从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五、第二轮考试(面试)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21日,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根据我市使用的现行教材(中学教师职位为高中教材),同岗位指定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其他: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总成绩在2015年3月23日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告知体检、政审等事项。
六、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一)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同的,组织加试)。
(二)体检和政审
2015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录用、签约
从考试成绩、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张家港市教育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张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张家港市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录用资格。凡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新录用研究生,须签订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书中约定,凡三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