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心理学。说实话,我只读过两本和心理学相关的书,一本是朱光潜先生的《文艺心理学》,另一本是美国罗杰斯《人的发展》的法文版。而且我还是泛泛翻过。所以如果要说专业的论说,我可能不得要领; 其次,关于艺术,我只能作为一个曾经看过一些美术学相关书籍的学生的角度,讲一点个人的看法。然后,艺术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一个领域。在我之前的学习中,我几乎更是没有接触过。
所以,这要怎么好呢,我粗粗地想了两天。
那,现阶段,我只能说说自己的角度。那对我来说,“艺术心理学”意味着“借用媒介来感知生命”,简单来说,即是“通过显现来指向本质的刹那过程”。也就是说我认为 艺术是一种作用于“五官(五识)”的综合媒介形式,其本身就是一个意识手段(心理学范畴),而不是目的。 也就是说看似外在的艺术形色显示于感官,实则是心在感知(定义)的过程(perspective)。因而内外的界限被打破了。正如尼采在《重估一切价值》中说到的: 意识之中不存在现象学。
因而,所占角度不同,但不论是针对于创作者还是观看者,这都是一个感知过程,在这样一个纯然参与流动(flow)的过程中,就是了解自己,它指向生命本身,但在这中间,不可能是赤裸的“体验”,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忽略媒介。但同时我们又要清楚的告诉自己,媒介是指向,它指向忽闪忽现的“真实”。
比如,我记得,舒伯特说过一句话:When i wished to sing of love,it turned to sorrow.And when i wished to sing of sorrow,it was transformed for me into love. 实际上,这正是通过歌唱这一音乐创作形式,感受到的生命鲜活的,“悲欣交集”的。声音和空寂,情绪的流动,命运的旅途(experience)。它是对生命不停息的感知,然而仅仅是感知(feel)而已。
所以这一学科并不是独立或者超出于生命之外的某个技术。所有的“设立”都是为了应用于“了解生命”的,“了解自己”的。再没有什么比“生命”这样的事实更加好去探究的了,因而所有“意义”的安立都是无有意义。仅仅是体味意识的流动(变化),概念是无有意义的。此时,当我们安立出“变化”的时候,这可能意味着 我们基于“不变”而定义,所以这是方向。有点类似海德格尔说的那句话,意思大概是说 我们运用可理解之事消解了不可理解之事。
嗯,这大概就是我现阶段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