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16:43 阅读 30
市厅级、县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应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网络培训任务,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每年应完成不少于80学分的网络培训任务。当年新提拔的干部按每月5学分标准进行考核,其中上半年新提拔的干部,按提拔后的职务进行考核,下半年新提拔的干部,按提拔前的职务进行考核。
如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培训,累计学分达到规定学分要求的,可不参加网络培训;累计学分不足规定学分要求的,可通过网络培训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