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09:08 阅读 3
是的。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规定车辆制动器衬片的生产与更换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归类HW36石棉废物。后在2008、2016、2020年三次修订中均予以保留。《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规定,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