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8 04:40 阅读 10
1、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2、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